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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3-12-01作者:

明年1月1日起,涉水产品的监管将由市级、省直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同时纳入卫生部门年终目标考核。昨天,省卫生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管。

据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4年1月1日起,获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级、省直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卫生厅将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并将结果列入各地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此外,我省还将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加大不合格涉水产品的曝光力度。 “各地将加大对涉水产品生产企业、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扩大对涉水产品的抽检频次和范围。依法查处使用回收料、废料等不合格原料生产涉水产品,擅自改变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及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生产涉水产品,销售、使用不合格涉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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