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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3-12-01作者:

◎全省所有中基层法院明年上半年完成一次刑事案件观摩庭审

◎观摩的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

记者从省高院获悉,11月28日,省高院组织开展的“百件刑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第一庭,由省高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在太和县法院大法庭开槌。据了解,此次活动旨在强化庭审中心意识,确立庭审中心地位理念。

活动将强化庭审中心意识,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等制度,推动刑事审判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确立庭审中心地位理念,强化程序公正意识,力戒庭审形式主义,努力追求庭审的实质化,发现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止将侦查、起诉中带有明显追诉倾向的意见不加甄别地转化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有罪判决,建立健全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变革和理念转变,以提高死刑案件的庭审质量为切入点,辐射、引领全省刑事法官提升驾驭庭审能力。

据了解,对于观摩后的评析围绕四个部分进行,即庭前准备部分、庭审程序部分、庭审驾驭部分、庭审礼仪部分。每个部分都细分了具体的内容,突出实践特色,强化实践功效。主要查验对庭审功能定位的认识是否转变,庭审中心的功能作用是否发挥,庭审能力和审判质效是否提高,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百案庭审观摩由省高院三个刑庭于年内先行开始,全省所有中基层法院于2014年上半年完成一次刑事案件观摩庭审。观摩的庭审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政法各部门及律师、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旁听庭审。(李忠好 李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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