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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正确政绩观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来源:安徽日报2026-09-29作者:陈红星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不仅为广大党员干部校准了思想和行动的坐标,也为新征程上不断创造新的伟业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定走好“第一方阵”,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锤炼坚强党性,铸牢对党忠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坚强过硬的党性,是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是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牢牢抓住“强党性”这个根本,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作为终身课题,活到老、学到老、修养到老。一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理论上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前提,也是政绩观正确的思想根基。要注重在固本培元上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思想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紧紧跟随,在深学细悟中筑牢政治根基、淬炼政治忠诚、坚定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要求,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体系、教育体系、监管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三要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引导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

坚持人民至上,矢志为民造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一,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蝇贪蚁腐”。“蝇贪蚁腐”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党的执政根基。要坚持把案件查办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途径,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有效贯通起来,紧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化正风肃纪反腐,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其二,厚植为民情怀,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办好民生实事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连着民心所向。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聚焦惠民政策落实、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切实保障权力依法合规运行,确保人民群众在各项具体事务中充分感受到公平公正。其三,推动长效常治,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以案促改促治,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抓手。要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着眼长远健全制度机制,聚焦案件查办中暴露的行业性、系统性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及时提炼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方法,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力争取得行风重塑、基层善治、群众受益的综合性成果。

牢记使命担当,以实干出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干部干部,要干字当头。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牢记自己是干什么的,坚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定捍卫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忠诚履职、担当尽责,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首先,持之以恒强化政治监督。政治监督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障,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要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决清除心怀二志、言行不一的“两面人”,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切实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其次,坚定不移正风反腐肃纪。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要持续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再次,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打铁必须自身硬。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能力、政策水平、纪法素养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持之以恒抓实自身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三化”建设年行动,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优化干部选育管用,稳步推进培训全覆盖,提高干部履职本领,确保自身正、自身廉、自身硬,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

(作者单位: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合肥工业大学研究基地)


责任编辑:贺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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