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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3-03-25作者:

3月2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着力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制,加强主动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去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困难群体15.5万余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7300余人次,有效保障了流浪乞讨者基本生活权益。

救助管理机构强化与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重点地段巡查,积极配合医疗机构救治流浪乞讨病人,去年实施生活救助10.06万人次,医疗救治7325人次。对愿意返乡的流浪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提供返乡车票,并派工作人员集中护送无行为能力者返乡,去年实施返乡救助8.26万人次。

为健全救助网络,阜阳、池州等市在社区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悬挂救助牌,确定专人负责,发挥社区在救助保护中的作用。淮北市在每个村和社区都配备1名救助信息员,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救助服务网络。淮南市搭建了救助管理网上平台,公布值班电话、站内信息、走失人员等情况,并提供走失人员查询服务。(汪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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