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明确我省2026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772元/月,下限为4354元/月。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通知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基数。
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本次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6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责任编辑:陆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