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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3-10-30作者:

烈士抛头颅洒热血,可不能忘了他们的英雄事迹。昨天,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弘扬烈士精神,普及烈士事迹教育,将烈士事迹纳入中小学德育内容。同时,新的意见还明确,提高烈属医疗保障水平。

根据新出台的意见,我省将普及烈士事迹教育,将把烈士事迹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利用课堂教学、主题教育等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烈士事迹和思想道德教育。同时,还将充分利用中华英烈网等烈士纪念网站,开展网上祭奠活动,将烈士纪念活动融入日常生活、学校教育和红色旅游。我省还计划拓展烈士纪念设施教育功能,把符合条件的烈士纪念设施命名为爱国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强化其教育功能;烈士陵园等设施将纳入红色旅游规划,扩大资源开发,精心打造红色旅游品牌,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

烈士遗属的生活也将更有保障,因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造成生活困难的,将可根据政策规定给予临时救助。此外,我省还将确保烈属享受就业、教育优待。 (张海兵 武泽新 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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