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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3-10-15作者:

近年来,安徽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不断完善办案监督机制,省纪委先后出台了《关于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意见》以及办案和案管工作八项制度,切实强化了对履行办案程序、使用办案措施、涉案款物管理、办案场所安保、办案人员纪律等方面的监督,提高了办案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牢固树立依纪依法办案理念。该省不断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化对依纪依法办案理念的理解和把握,打牢依纪依法办案的思想基础。2010年,省纪委在全省系统集中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学习动员、提高认识,对照检查、自我剖析,集中整改、完善制度,检查总结、巩固提高四个阶段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法纪意识,提高了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在此基础上,他们建立了纪律作风教育长效机制,坚持集中教育与以案代训相结合、专题教育与以会代训相结合、岗前培训与日常教育相结合,使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真正转化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觉行动。

牢固树立查管并重的工作理念。该省高度重视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案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省纪委案管室编制由5人增加到9人,16个省辖市纪委全部成立案管室并配齐配强人员,三分之一县级纪委成立了案管机构。工作中,他们坚持办案和案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把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检查贯穿于查办案件工作的全过程。2012年《案管工作规则》出台后,该省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案管工作规则》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认识,规范开展案管工作。去年下半年专门了召开全省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就深入贯彻《案管工作规则》,全面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做出了部署和要求。

建立办案安全风险防范责任制该省规定,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对办案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案件检查部门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调查组组长是办案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办案人员对办案安全风险负直接责任,形成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办案安全风险防范责任制。2012年,该省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集体审的方式,对办案安全工作清权确权、规范流程、查找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明晰了每一个岗位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和风险责任,建立完善了办案安全风险防范责任制度。

完善办案安全风险防范制度体系省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意见》及八项配套制度。依据《案管理工作规则》,制定了《办案点管理办法》、《依纪依法监督员工作职责》等七项防范办案安全风险制度。制作了案件线索管理、办案点工作运行、借用办案人员、查询调用案件数据资料等工作流程图,使每项业务流程清晰具体。省纪委案管室还将有关防范办案安全风险的制度规定汇编成《办案安全工作手册》,印发给所有办案人员遵照执行。各市纪委也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一系列防范办案安全风险的制度,全省系统形成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按制度监督的办案工作氛围,从而为防范办案安全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落实对办案安全工作的考评省纪委制定出台了《办案工作考核办法》和《案件质量检查办法》。办案考核以初核、立案等统计数据为基数,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细化为具体考核计分项,明确规定省辖市纪委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当年考评减50分,不参加评先评优,每年统一考核,结果向全省系统通报。案件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办案过程中程序是否规范。去年底省纪委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近两年办结的各类案件进行了质量评估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及办案人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韩贺彬  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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