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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3-09-17作者:

省物价局昨天表示,从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以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

据介绍,此次降低的收费标准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农业、工商等部门。其中,公证收费中的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收费标准,由原来按固定比例收取,改为分段递减累计收取,并大幅度降低。商标注册费中的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按规定缓征。

另外,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等多项考试的考务费也有所降低。(费清 周思玥 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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