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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2013-09-12作者:

9月11日上午,全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攻坚战新闻通气会在省交警总队召开。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省公安厅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攻坚战。

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攻坚战新闻通气会召开

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客货运安全管理

对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督促运输企业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严格落实国务院规定,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

深入开展道路旅游客运专项整治工作,对不具备资质的旅游客运企业及驾驶人,一律予以清理;对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未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旅游客车,一律停止营运;对违规发放使用旅游客运包车证牌的,一律予以严处。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赵强表示,从8月9日到8月26日,在不到20天的时间内,我省连续依次发生死亡人数10人的交通事故,这种情况在全国都是不多见的,道路安全形势比较严峻,所以需要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预防道路交通安全有很重要的作用。至年底,确保全省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减少,尽最大努力防止致死5人以上事故发生。

加大路面管控力度 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加强“两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健全交警、路政部门和道路经营单位“一路三方”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实行联合排班、联合编组、联合执勤。充分利用移动执法平台、道口拦截、高清视频、区间测速、定点测速、数码抓拍等科技装备,严厉查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对凌晨2时至5时没有实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我省公路;发现仍在行驶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罚后引导至就近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强制停车休息。停车休息期间,驾驶人将驾驶证、行驶证交由执勤交警保管,凌晨5时后发还。

继续深化“护卫天使行动”,加强上下学高峰时段和辖区县乡道路、农村学校周边道路等重点路段巡逻管控和安全检查,依法查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各类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创新管理模式 提高执法管控能力

“攻坚战”期间,全省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路面勤务统一提升为二级,遇有恶劣天气等突发性事件以及中秋、国庆假日期间,路面勤务统一提升为一级。在省际收费道口及市际主线收费道口统一设置一级执法服务站,实行24小时道口定点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和显见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逢车必查、见违必纠。

在5条国道、14条省道开展错时联勤。国道、省道省际交界处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邻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合作联勤。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实行24小时勤务和备勤制度。

推动农村公安派出所落实协助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职责,发现农村公路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劝阻、举报。

加大源头管理力度 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定期公布违规车型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联合经信、质检、交通运输、商务、工商等部门,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加快推进源头隐患“清零”行动。

加大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今年确定的106处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分级挂牌督办力度,力争年底前省级挂牌治理路段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市、县两级挂牌治理路段90%以上完成治理任务。

深入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

以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为载体,努力实现通行秩序好,交通事故少,应急处置高效,执勤执法规范,群众满意的创建目标,把示范创建公路建成最畅通、最安全、群众最放心、最愿意走的路。

严格路面管控,加强道口定点检查,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设置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严厉整治高速公路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停车上下客、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逐一排查示范创建路段标志标线、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并致函相关部门推动整改。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推动高速公路轻微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置工作,预防和减少二次事故,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与畅通。(符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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