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至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执法检查组来皖,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情况进行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国生,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曹维新参加检查。中国气象局副局长于新文陪同检查。省领导臧世凯、宋卫平、梁卫国及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陪同检查或出席有关座谈会。
在皖期间,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先后深入黄山、池州、芜湖、合肥等市,实地考察了省气象台、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点、乡村气象服务站等,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我省气象防灾减灾、气象现代化建设、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方面情况。吉炳轩充分肯定我省贯彻实施气象法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他指出,安徽高度重视气象法宣传,积极推进地方气象法规体系建设,将气象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法制轨道,全省气象事业发展呈现出全面发展的好势头。
吉炳轩强调,气象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开展气象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之一。各级人大要把气象法及其配套法规纳入当地普法规划,继续加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加快推动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象防灾减灾等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与气象法相配套的地方气象法规体系。各级政府应切实加强基层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妥善处理城市建设与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关系,认真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推进气象工作依法科学发展。各级气象部门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需求,以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生态建设、现代农业、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气象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加优质的气象服务保障。
副省长梁卫国代表省政府向执法检查组作了我省贯彻实施气象法情况汇报。(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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