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中国统计开放日”安徽统计座谈会上获悉,国庆长假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安徽省普查工作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广大普查员将进入工作现场(普查区),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核查,明年1-3月份普查员将手持PDA入户,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GPS定位,对相关证照(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行拍照后,再采集普查数据。
初步测算,这次普查安徽省需调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40多万个,个体经营户270多万户。
据悉,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2013年12月底前为普查准备工作阶段,包括进行单位核查工作,目的是确定普查的调查对象;2014年1月至9月为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 2014年10月至2015年底为数据开发应用与总结表彰阶段。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在继续确立以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等目标的基础上,还将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底数作为普查目标,与实施监测“十二五规划”密切相关,时代特征明显,针对性强。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也就是所有单位和除农业以外的个体户。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据安徽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信性,全省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人员将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肃普查纪律。
该负责人称,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为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对其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也坚决抵制干扰普查的行为,严查弄虚作假案件和有关责任人。按照普查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规定,普查员上门调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主动宣传经济普查,以争取普查对象的理解和配合。如果普查对象拒不接受普查,甚至妨碍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或者未按时提供,且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普查工作人员应当做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工作,宣传接受经济普查、按时如实填报经济普查表是每个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如果普查对象仍不配合,当地的普查机构在执法机关的配合下,将依据《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进行处理。(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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