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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3-08-25作者:

8月13日上午,省高院就一起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特别邀请了10余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旁听,同时还通过网络直播庭审,实现庭审和网上同步“开庭”,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近年来,我省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改革,司法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全面落实量刑规范化改革,量刑规范化全国“第一庭”在临泉开槌。结合省情,制定了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细化量刑标准,对量刑步骤、量刑情节等逐一填表,实行“一案一人一表”;推行量刑辩论程序,引导控辩双方就量刑进行辩论。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了量刑标准和程序,实现了量刑公开,减少了量刑偏差,增强了社会认同。

建立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制度。我省在全国率先下发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的相关意见,对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的范围、原则、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的减刑、假释案件全部开庭审理,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保障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

完善庭审旁听制度。对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主动公开开庭时间、地点等,社会公众可持有效证件旁听庭审。对重大、疑难或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等旁听庭审,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选取典型案件,实行网络庭审直播,与网友进行互动,解答网友提出的问题,进一步拓展了庭审公开途径。

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公开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暂缓执行、执行复议、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权制衡,防止执行随意和不当。公开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公开执行异议的处理,防止滥用执行强制措施。公开被查封、扣押财物评估和拍卖机构的选定,公开评估和拍卖过程和结果,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积极探索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制度,执行各阶段、各环节的信息均纳入查询范围。(李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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