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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3-03-15作者: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保监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以帮助农村受灾居民提高灾后重建住房资金保障能力。

据了解,每年我省均有不少农村住房因各类自然灾害倒塌、损坏。以去年为例,全省因风雹、洪涝、台风等倒塌农房5918户1.12万间,严重损坏农房9018户1.8万间。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拟借鉴外地经验,选择部分县(区)先行试点,探索政府减灾救灾新模式。

通知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财政保险费补贴等手段引导和鼓励农户参保,为农村住房保险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以保险公司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确保农户参保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和自主投保权。民政、财政等部门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背景和自然灾害状况,结合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保险模式。保险公司作为经办机构,要按照市场化经营原则,树立市场主体意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李大春、汪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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