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省内

来源:《安徽日报》2013-01-03作者:

对口支援医生级别不够怎么办?如未按时到岗又该如何处理? 2012年12月27日,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加强我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双方必须明确任务,签订协议并切实履行。对不依约履行责任的医院,在等级评审评价、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和优质医院创建等评审中,将予以一票否决。

组织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全面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也是公立医院改革包括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我省自2005年开始,每年组织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并于2009年启动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工作,迄今全省范围内已确定支援医院38所,受援医院91所。但在卫生部近日开展的全国性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部分支援医院派驻医务人员人数和派驻时间不符合要求、部分派驻医务人员未到岗、部分受援医院未按要求对派驻医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等现象。

《通知》要求,对口支援双方应建立沟通和协调机制,确定对口支援的任务、支援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派驻医务人员的专业和数量等,签订协议并切实履行。支援医院应选派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高年资主治医师作为派驻医师;医务人员可定期分批轮换,但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支援医院应对派驻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应在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据悉,按照卫生部要求,我省已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作为医院等级评审评价、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和优质医院创建的基础条件,通过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精细化管理,对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医院,将予以一票否决。(王慧慧)


责任编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