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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再次发行56亿元地方债

来源:《安徽商报》2012-07-25作者:

安徽又获得了5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昨日,财政部代理发行了面值为231亿元五省(市)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安徽额度为56亿元,约占24%。

除安徽外,宁波、湖北、四川、云南省(市)额度分别为8亿元、51亿元、67亿元、49亿元。各省(市)额度以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五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本期债券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74%。 7月2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7月26日发行结束,7月30日起上市交易。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上市后可以在各交易场所间相互转托管。

根据公告,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7月24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2015年7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财政部代为办理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偿还本金等事宜。(杨吻、程琪、陈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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