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气象局、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
2026年7月12日20时至7月13日20时,池州市青阳县、九华山风景区、石台县,合肥市庐江县,黄山市黟县、黄山区、黄山风景区、祁门县,铜陵市全境,芜湖市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宣城市绩溪县、旌德县、泾县、宁国市、宣州区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很大(Ⅰ级,红色预警)。
安庆市桐城市,池州市贵池区,黄山市休宁县、徽州区、歙县、屯溪区,芜湖市无为市,宣城市郎溪县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大(Ⅱ级,橙色预警)。
六安市舒城县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Ⅲ级,黄色预警)。
安庆市迎江区、宜秀区、怀宁县、岳西县、潜山市、望江县,池州市东至县,六安市金寨县、裕安区、霍山县、金安区,宣城市广德市可能发生山洪灾害(Ⅳ级,蓝色预警)。
其他地区也可能因局地短历时强降水引发山洪灾害。请各地密切关注降雨情况,强化山洪灾害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