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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商报》2013-03-12作者: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农委获悉,该市第一个家庭农场——潘英友家庭农场于3月8日在庐江县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家庭农场的成立标志着种养大户从自然人到经工商登记的法人的转变,在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方面能够享受到相应的扶持政策。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是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词,通常认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家庭农场的模式可以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合作、监督、激励,并且可以推进农产品标准化、质量安全追溯等问题。

据悉,合肥市在注册登记、土地流转、农业科技、财政项目等方面鼓励家庭农场发展,今后五年,该市每年将新增300个家庭农场,力争到2017年全市家庭农场总数突破1500家。(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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