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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3-03-01作者:

凤阳县在我省率先实施“道德信贷”工程,以文明当担保、以诚信作抵押,积聚社会正能量。日前,该工程获得我省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奖。

2010年2月,凤阳县探索“道德信贷”,让老百姓按照孝敬父母、团结友爱、遵纪守法等10多个指标量化进行评选,凡是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道德模范、道德模范提名奖的人员以及被评上“文明家庭”称号的家庭,只要在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记录,其经营项目具有效益增长点且合法合规,不需要任何抵押和担保,就可以在当地金融机构获得授信最高额度为30万元的贷款。此项工程化解了“银行有钱不敢贷、农民缺钱贷不来”两大难题。道德模范、总铺镇村民马克东,通过“道德信贷”工程贷款30万元,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养殖业,成了村民致富的带头人。

 今年1月,省文明办联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全省推广实施“道德信贷”,将“道德信贷”覆盖到所有“中国好人”和市以上道德模范,给予无担保优惠贷款,发挥道德模范信贷的正能量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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