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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商报》2012-10-31作者:

昨日上午,淮北市发放第一张居住证(又被称为“城市绿卡”),意味着淮北市的户籍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在此次改革中,领取居住证的人员将享受市民待遇。目前我省居住证管理立法已启动,在我省推行多年的暂住证拟取消,将以居住证代替。

《淮北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对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凡符合规定的流动人口,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乡镇、街道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取得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就同时获得了与其他市民同等的各项待遇: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享有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权利、计划生育、证照办理等16项市民待遇。比如:凭居住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学校和规定的办法入学等。

此外,淮北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其主要内容是户籍迁移,即通常所说的“农转非”。淮北市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例如规定属于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户口迁移,被申请人均可随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等。(张牙子、吴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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