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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日报》2012-10-07作者:

今年以来,合肥多举措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建立健全规范涉企检查长效机制,确保企业宁静生产,取得了显著成效。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与去年同期相比,合肥涉企检查次数减少了20%以上,充分优化了合肥的投资发展环境。

据悉,合肥市出台了《关于建立重点企业检查抄告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的通知》。其中要求,执法单位在实施检查前须填报《合肥市涉企检查呈批表》、《合肥市涉企检查备案表》和《合肥市涉企检查抄告单》,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盖章。为避免多个执法单位对重点企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或交叉检查,实施检查的执法单位对于巡查稽查、检验检测、调查核实及协助上级检查等情形,应及时向相关单位抄送《合肥市涉企检查抄告单》。对同一事项的检查结果要尽量实行信息共享,做到“一家检查、多家认可”。

此外,合肥市还建立了涉企检查电子监察系统,重点对涉企检查法律依据、备案流程、绩效以及企业“宁静生产日”制度执行情况等环节加强监管和统计分析,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

通过规范检查流程和行之有效的科技手段,合肥市形成了“检前报批、检后备案、抄告相关、企业反馈、电子监察”的涉企检查管理模式,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截至目前,全市25个行政执法部门均按规定上网备案,共上网报备涉企检查1456次,抄告并互认检查结果874次,与往年同期相比,涉企检查次数缩减20%以上。 (付后勇、王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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