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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自愿入镜”说不

来源:人民日报2026-09-02作者:海  潮

当前,不少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直播镜头里的“背景板”,甚至还被围观网友评头论足。公共场所中“非自愿入镜”,侵犯了隐私权,公众有权利说不。问题在于,这项权利该如何守护?该由谁来守护?

法治的护航,最为重要。例如在湖北,有关方面已经处理了多起经营场所对准消费者跟拍的公益诉讼案件,当地依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判令相关商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合理维权开支。同时,当地检察机关还联动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提高相关案件处理效率。可见,公共场所的拍摄直播,绝不是商家“想拍就拍、想播就播”的。

平台管理,也须加强。一些公共场所直播靠出格内容、博眼球评论引来网友围观,形成恶性循环。对此,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依法合规经营,严守底线红线。

“未经同意不能拍摄”,当成为广泛共识。监管也应提速,打破“侵权容易、维权艰难”的怪圈,切实守护好公众拒绝入镜的权利。

(摘编自《广西日报》,原题为《守护公众拒绝出镜的权利》)

《人民日报》(2026年09月02日 第 09 版)


责任编辑:贺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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