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国内

农业农村部: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正式落地,首批10种作物纳入实施范围

来源:新华网2026-07-27作者:

光明网讯(记者袁晴)农业农村部7月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安排及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国农作物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超过95%,畜禽、水产、蔬菜国产种源市场占有率分别超过80%、86%和91%,实现“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

会上,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司长、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主任刘莉华表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对育种创新的最大激励,也是加快推进种业振兴的有力保障。2021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EDV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激励育种创新。202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明确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步骤和方法。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方面落实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要求,积极推进农业植物EDV制度实施,在实质性派生品种育种人和原始品种育种者之间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更好激励育种原始创新。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今天公布第一批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并已配套制定发布判定指南等文件,这标志着我国农业植物EDV制度正式落地,这是种业知识产权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也是种业振兴一项标志性的成果。

刘莉华介绍,农业植物EDV制度实施的有关安排,总体来说,可以概括为“1+4”。

“1”就是发布1个实施目录,明确实施范围。综合考虑我国国情和种业发展实际水平,第一批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将水稻、小麦、棉花、油菜、花生、大白菜、辣椒、谷子、蚕豆、桃等10种作物列入EDV制度实施范围。其他作物将根据第一批目录实施情况以及育种发展情况综合评估后,再研究适时纳入,稳妥有序推进。

“4”是指开展4项工作,为制度实施提供支撑保障。为方便育种者、种业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等解决纠纷,农业农村部制定发布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判定指南、判定阈值、鉴定机构条件,并组建专家库,确保制度实施具备可操作性。一是发布EDV判定指南,重点明确EDV判定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技术鉴定、阈值确定原则和判定流程,为育种者、种业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等判定EDV提供工作指引。二是发布判定阈值,就是EDV判定时参考的品种遗传相似度临界值,水稻、小麦、棉花、谷子、花生及辣椒等作物EDV阈值综合判定设定为90%,油菜、大豆、蚕豆、桃等作物设定为85%,考虑到不同分子检测技术的差异,针对不同检测技术,所设定的阈值会稍有不同。三是发布鉴定机构条件,明确分子鉴定和表型测试两类EDV鉴定机构所需要具备的条件能力,在现有分子检测、表型测试机构框架体系下,综合考虑鉴定能力条件、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质量管理等因素,发布推荐鉴定机构清单,为首批目录列入的10种作物EDV鉴定提供技术支撑。四是组建专家库,成立由技术、管理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共同组成的专家库,明确“建、管、用、退”各环节的管理要求,为EDV判定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


责任编辑:王振华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