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理论
评论
党建
经济
社会
文化
法治
生态
科教
市县
公益
首页
时政
理论
评论
党建
经济
社会
文化
法治
生态
科教
市县
公益
当前位置:
首页
--
时政
--
国内
两部门明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
来源:
新华网
2024-04-26
作者: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25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责任编辑:王振华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新闻推荐
•
两部门就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出台暂行规定
•
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启动,纳入65个药品品种
•
广电总局发布AI微短剧分类分层标准
•
我国发电装机突破40亿千瓦 位居全球首位
更多
24小时新闻排行
1
何键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
在希望的田野上丨田间地头一派繁...
3
吴四宝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4
全省人工智能和脑机接口产业推进...
5
前5个月安徽“新三样”出口增长108...
6
安徽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
更多
专题推荐
更多
视频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
联系电话:0551-62609367
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