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超过销售收入3%的部分,在省属国有企业考核时视为企业业绩利润。”、“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重大项目”……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省属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省属企业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决定推动省属企业自主创新联合行动计划,计划于日前正式启动。
该项计划的目标是,围绕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省属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在先进制造业、高效能源、优质原材料、现代建筑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现代交通基础设施等7大领域,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引进培养、产学研联合攻关、重大技术装备提升、创新平台建设等5大工程,力争到“十二五”末,省属重要骨干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形成一批科技成果、产业成果、人才成果和改革成果。
有关人士表示,省属企业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拥有一批管理和科技人才资源,拥有先进的技术装备和一定的资金实力,是我省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一支重要力量。推动省属企业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是省属企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坚持科技强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的迫切需要。
为实施行动计划,将重点开展六项工作。加大省属企业研发投入,推动省属企业对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对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超过销售收入3%的部分,在对省属国有企业考核时视为企业业绩利润。
加快省属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在省属企业重点项目库中筛选一批项目,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重大项目,加快新技术新成果的产业化,争取每年20个左右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争取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每年扶持20个左右项目。
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积极推动有条件的省属企业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自主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并获省级以上表彰或通过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省属企业,在对省属国有企业考核时给予奖励加分。
加强省属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动省属企业建设一批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支持有条件的省属企业申报国家级研发机构。
支持省属企业组织开展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奖的遴选、申报;积极引导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
推动省属企业实施自主创新人才政策激励,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企业,支持采取股权激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予以激励。(夏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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