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持续高温天气,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做好持续高温天气应对。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关心慰问在岗职工,确保广大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省气象局已于7月30日16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高温)应急预案Ⅲ 级响应。 通知要求,保障城乡居民供电供水,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城乡群众安全度夏。电力部门要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严防因用电量过高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施负载过大而引发火灾、停电等事故。供水部门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原则,加强水厂运行管理,保障群众安全用水。卫生部门要充实医疗机构门急诊力量,确保为中暑等患者提供及时高效的医疗救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单位做好食品卫生工作,民政部门重点做好敬老院防暑、防火,车站、码头、商场等公共场所要保证降温设备正常运转,并提供饮用水和必要药品。公安交警、交通管理等部门要加大安检力度,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超限、超载等不安全驾驶行为。长途客运企业要加强内部自查,防止车辆因高温发生自燃、爆燃等事故。
通知要求,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防暑工作,落实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措施,统筹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建筑、钢铁、煤炭、化工、电力、燃气、环卫等单位要改善一线职工劳动条件,加强工作场所和生产现场的通风、降温,及时提供防暑物品。对从事高温和户外作业的职工,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作息制度。扎实做好暑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家长要强化法定监护人责任意识,加强教育和看护。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要加强对重点水域、水库、池塘等的安全管理。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开展暑期家访安全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儿童安全意识。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在做到防汛不放松的同时,及时调度水源,抓住有利时机做好高温干旱地区人工增雨,用于抗旱需要。(宛应纪 汪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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