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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3-08-01作者:

7月3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上半年,我省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共向41899户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救助,支出资金3196万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群体生活困难问题。

今年3月,我省出台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标志着临时救助制度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建立。临时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因病、就学或遭遇突发事件等造成基本生活水平暂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需要给予临时救助的困难家庭。截至6月底,省级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000万元,合肥、淮北、蚌埠、淮南、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等地将临时救助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到位。

“今后,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各级财政投入,适时提标扩面,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将研究临时救助量化准入标准,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困难原因、困难类型,科学制定分类分档救助标准,减少人为自由裁量,细化受理、审核、审批及发放等操作程序,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拾遗补缺、救急救难作用,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汪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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