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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3-07-28作者:

7月26日,记者从安徽省财政厅民生办获悉,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19元,增长9.6%,农民人均现金收入4830元,增长13.4%,农民人均现金收入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中部地区连续第二年位居第一。

数据显示,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增幅虽有所回落,但仍高于全国领跑中部,追赶步伐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5和1.5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处于领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中部第二,仅比江西低0.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现金收入首次比全国水平高出13元,增速继续位居中部第一,高于第二名山西0.4个百分点。

具体来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分别为37.3%和13.7%;农民务工和转移收入增长较快,支撑了我省农民收入首超全国。与此同时,民生办相关人士分析,企业利润的下降则影响城镇居民工资收入提高,农村疫情和自然灾害影响了农民经营收入的增加。上半年,城镇居民收入主体的工资性收入增长缓慢,增长仅为2.2%,比上年同期15.2%的增速降低了13个百分点,影响了城镇居民收入提高。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中经营性收入仅增长1.6%,比上年同期17.3%的增速降低了15.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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