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7月16日至8月底为行业检查和专家会诊阶段。
据悉,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企业全面深入彻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大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18个督查组对16个市、2个省管县,以及70多家中央在皖、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进行督查,并对各市级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
对市县政府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打非治违”和挂牌督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汛期安全防范情况等。对企业督查、抽查的主要内容为:开展自查自纠情况,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工作情况,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人员密集生产场所安全情况等。(吴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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