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安徽省征兵时间首次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日前,省征兵办发布了2013年征兵的主要政策规定。其中,应征入伍服两年义务兵役享受的基本经济待遇至少为41200元。
我国《兵役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期间,享受义务兵津贴、伙食、教育训练等经费保障,其家属享受政府发放的优待金。我省规定,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纯收入。根据相关政策,应征入伍服两年义务兵役享受的基本经济待遇包括:服役津贴费13200元,部队退役金9000元,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家属优待金约10000元,共计约41200元。
大学生报名参军,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一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本科毕业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不超过29周岁,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大学毕业生士兵可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报考军校和保送入学,年龄放宽1岁;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进入军队院校培训。
在校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可回入伍前所在高校复学。在校大学生在部队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本科生可申请转专业学习,专科生可免试转入本科学习。受到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本科毕业后可免试推荐入读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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