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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3-06-21作者:

记者从水利厅获悉,随着我省全面进入主汛期,为确保长江和淮河防洪、通航安全,日前,省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沿江、沿淮各地发出通知,明确自6月1日起至9月30日,长江、淮河干流安徽段禁止一切采砂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落实采砂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确保主汛期采砂管理安全可控。各地要落实涉砂船舶监管责任人,对涉砂船舶集中停靠管理,拆除船上所有采砂设备,实行集中封存或专人看管。外籍船只应返回原籍接受管理。要强化堆砂场管理,按防洪标准限制堆砂高度,坚决取缔非法堆砂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保持对非法采砂的高压严打态势,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在主汛期非法采砂户依法从重从快处罚。(王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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