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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安晚报》2013-06-21作者:

弃婴的生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近日,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昨日省民政厅表示将严格执行“通知”,我省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

已收留弃婴的民办机构,要达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不同意合办或不具备基本条件的,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收留活动。省民政厅福慈处处长高光权表示,目前我省暂未发现违规收留弃婴的机构。

省民政厅表示,对遗弃婴儿的当事人依法予以惩处,对利用弃婴牟利或从事违法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要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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