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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3-06-16作者:

◎全面开展组织、队伍、场所、业务、经费保障规范化建设

◎今年前5月全省共调解矛盾纠纷25.2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

记者6月14日从省司法厅获悉,该厅日前出台文件,从6月到11月底在全省部署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以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夯实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础。

活动内容包括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巩固发展村居、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继续加强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人民调解队伍规范化,村居、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及其他社会团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经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之外的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推进人民调解场所规范化,对调解场所用地、办公设备、各项制度以及标牌、标识等作出明确规定。推进人民调解业务规范化,规范人民调解文书制作,建立健全各项基本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印章徽章使用。推进人民调解经费保障规范化,鼓励各地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采取“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落实。

深入实施“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以规范化的组织建设织密“防护网”,以常态化的排查化解收紧“防护网”,以一体化的职能资源编大“防护网”,以社会化的保障机制扎实“防护网”,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理社会热点难点纠纷。

据悉,今年以来,截至5月底,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5.2万件,调解成功24.7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 (李晓群、彭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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