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省内

来源:《安徽日报》2013-06-13作者:

日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出台了《安徽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我省服务外包载体建设,引导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

根据管理办法,申请认定示范城市的,须将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作为本市主要发展战略之一,且具有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人才、产业、区位、环境及信息通讯技术等方面优势,拥有良好的国际投资与合作环境,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等方面保障体系。示范城市还必须拥有服务外包示范区或有30家以上服务外包企业,或者短期内有条件集聚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的从事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并具有良好的服务基础和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经验,在承接的服务外包业务中离岸服务外包占一定比例。

已建成或正在规划建设,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的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具有人才、产业、区位、通讯、电力等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优势条件,各类相关配套设施完善的,可以申请认定示范区。同时,示范区必须拥有10家以上或者短期内有条件集聚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的从事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具有良好的服务基础和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经验,承接的服务外包业务中离岸服务外包占一定比例。(鲍亮亮)


责任编辑: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