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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3-06-07作者:

近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已展开“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工作,各地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0日。该委明确,今后申报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必须从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中优选;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等国家和省项目。此举将进一步推动全民创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申报条件包括:基地运营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依托已批准的园区、城市“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场所等,有园区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有较为完善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以及明确的产业定位;创业基地内有相应的公共配套空间和设施。创业基地的占地面积不少于20亩,生产用房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对固定的专业服务机构。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措施,有整合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为创业者和基地内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人员培训、政务代理、融资服务、信息咨询和管理咨询等各类服务;入驻基地的小微企业不少于20家,且具有连续流动培育功能,每年都有新企业入驻或培育成小型以上规模企业。(吴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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