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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3-05-24作者:

为推进出口品牌建设,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省商务厅日前启动2013—2015年度“安徽自主出口名牌”评选活动。在我省依法注册的企业,在省内和主要出口市场均已注册商标,且商标持有人为中方的,均可申报。

参与申报的企业,须经营状况良好,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申报的出口商品未因质量问题被国外索赔,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质量投诉。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规定。

此次评选,对2011和2012年度注册商标覆盖的类别商品年自营出口额有要求。其中,车辆及机械设备、电子电器、五矿化工类出口500万美元以上,纺织服装类出口400万美元以上,轻工工艺、食品土畜、医疗保健类出口300万美元以上。 (鲍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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