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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晚报》2013-05-19作者:

省旅游局近日公布《安徽省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标准》,面向全省征求意见。该标准通过后,安徽将首度开评“安徽省乡村旅游示范村”。

记者注意到,评定标准分为常规项和加分项,常规项共8项900分,加分项共5项100分。常规项主要考察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旅游交通与标识、旅游产品与营销、旅游设施与服务、规划与管理、旅游安全、游客、村民满意度等;而加分项则有农家乐、获得旅游荣誉、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美好乡村点、水利风景区、森林公园、非遗等。

此外,还有游客意见调查表,要成为“安徽省乡村旅游示范村”,游客综合满意度的考察也很重要。(邱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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