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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商报》2013-05-12作者:

昨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该局向全省下发《安徽省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暂行办法》,在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确保五年内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均设立首席质量官,以提高我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全省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安全。

省质监局介绍,首席质量官一般设在企业决策层,直接领导企业的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质量安全等相关业务部门。

从现在起,我省将全面推进首席质量官制度,统一规划全省首席质量官教育、培训和管理,建立省级首席质量官人才库,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的经验、成果。2014年之前,全省涉及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的企业要全部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五年内在省内规模以上企业逐步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

同时,企业是否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将纳入评价企业名牌产品、卓越绩效、质量信用、质量奖励的重要内容。(潘志远、汪海涛、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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