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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商报》2013-05-08作者:

“从2013年起连续5年,每年挤出11亿元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市县也进行配套。”记者昨天从省财政厅获悉,财政部门将从支持企业融资、支持企业减负等六方面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据统计,2012年全省涉企各项税费优惠达350亿元。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财政部门将从六个方面着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一是支持企业融资,2008年省财政安排25亿元用于支持各市县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风险补偿金,大力推进全省担保体系建设;二是支持企业减负,目前我省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仅3项,少于其他省份;三是支持创业就业,2012年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6亿元鼓励创业;四是支持市场开拓,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特别是本地产品;五是支持创新转型,省财政每年统筹安排资金27亿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六是从2013年起连续5年,每年挤出11亿元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陈浩、陈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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