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省内

来源:《安徽日报》2013-04-17作者:

4月15日,记者从全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加大对单用途卡业务的管理,要求发卡企业应从开展业务之日起,30日内就单用途卡业务、资金管理制度等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备案机关对已备案的发卡企业予以编号,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供公众查询服务。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购物卡,去年我省发卡金额约有400亿元。为应对预付卡市场出现的各种问题,商务部于2012年11月1日颁布实施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将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发卡企业纳入管理范围。自备案制度实施以来,我省已经有32家发卡企业向各级商务部门备案。

 

省商务厅要求,要进一步简化备案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发卡企业备案进度。对企业已提交的备案材料,要限时予以审查。如发现备案要件缺失,要及时向企业反馈审查意见,要求其尽快补报。同时,组织当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发卡企业沟通合作,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资金保障业务,帮助其尽快备案。对于2013年3月31日前仍未提出备案申请的发卡企业,特别是商务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后仍拒绝备案的发卡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罚款等处罚。(鲍亮亮)


责任编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