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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3-04-16作者:

记者从4月15日在肥召开的全国版权示范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版权保护,是文化创意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2009年,国家版权局出台《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以此扶持、培育、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版权示范城市、单位、园区(基地)。 2011年9月,安徽省版权教育基地和安徽省版权交易中心分别获得全国版权示范基地和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据介绍,申报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具有形成规模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工艺美术等版权产业带、产业集群或产业园区,版权产业在本区域经济中占有重要比例;作品登记和软件登记数量年均增长10%以上,年登记总量在本省居于前列;政府相关部门软件正版化率达100%,并建立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等。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处处长吴安宁介绍说,创建版权示范城市意味着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到位,这将为合肥、芜湖和马鞍山三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再添“一把火”。(李跃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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