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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3-04-15作者: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已联合启动2013年绿色建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明确优先支持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房及精装修率30%以上的商品住宅开展示范,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5日。

单体绿色建筑项目和绿色生态城区均可申报。根据要求,申报的单体项目应满足的条件包括:两年内可竣工的拟建、在建或竣工时间在1年内的,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民用建筑工程;公共建筑的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的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申报,须两年内绿色建筑建设目标不低于80万平方米,或者新建建筑面积的6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带动效应,做好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对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实施的监管力度。同时,通过发展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等相关产业,推进绿色建筑结构、部品与构配件的通用化、产业化。加快太阳能、浅层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规模化应用,带动绿色建筑相关产业的优化升级。 (吴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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