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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3-04-11作者:

记者日前从省商务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对2012年度营业(销售)额排名前20位的商贸流通企业,予以一定资金奖励,主要用于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发展新的门店项目,支持其做大做强。每户企业的支持资金将在5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且不超过总投资的30%。

作为2013年省级内贸发展资金的重点支持项目,申请这笔资金的企业必须是在我省注册,属于批发、零售、物流和餐饮行业,且2012年度营业(销售)额在同行业位于前列;新发展的直营门店超过3000平方米以上,并于今年3月底以前建成。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企业应制定明确的信息化项目实施计划,且应用水平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同时积极应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鲍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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