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臧世凯主持会议,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汇报,关于《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审查结果的汇报,关于人事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
主任会议决定,将《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表决稿、批准《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的决议草案和人事任免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表决。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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