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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3-03-26作者: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印发《关于我省2013年外贸促进政策的通知》,确定2013年外贸促进政策总体思路为:稳政策、强管理、提效益、促增长。 《通知》对企业2013年出口增量继续给予鼓励。

对符合国家鼓励目录内进口的机电设备、先进技术,继续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对国家鼓励目录以外进口的机电设备、关键零部件,省财政按每美元给予0.02元补贴,对外贸公司代理手续费按合同金额0.5%给予补贴,原则上单个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实施国际市场补贴。对出口额4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申请国际认证、专利、商标等发生的费用,以及参加境外展览、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等项目发生的费用给予30%~60%补助;对出口额4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参加境外展览等费用给予60%补助。对投保企业向出口信用保险承办公司实际缴纳短期出口险保费给予不超过50%比例补贴,对部分小微企业探索保费缴纳、补贴方式改革。

外向型企业培育。对我省进出口额45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大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对加工贸易进出口额10亿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以贴息或补助方式,扶持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增强发展后劲。(冯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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