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到来,雨水渐多。为强化尾矿库安全监管,省安监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市县核查尾矿库等别和安全度,进一步明确尾矿库安全责任人;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安监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通过的,不得投入运行。
据了解,2012年度全省等别不明的尾矿库有2座,安全度未鉴定的尾矿库有37处。我省尾矿库监管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省安监部门负责四等及以上尾矿库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回采、闭库)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设区的市安监部门负责五等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县(区)安监部门负责尾矿库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初审工作。
通知强调,尾矿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尾矿库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强化对尾矿库安全设施管理,保证安全投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吴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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