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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3-02-25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督管理,省商务厅出台意见,要求各地督促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依法经营,严厉打击非法出售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拼装车,倒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违法行为。

根据意见,回收网点一律不得拆解营运的报废汽车,原则上不得拆解回收的报废汽车。对需要开展拆解业务的回收网点,其拆解场地、设施设备、环保、现场管理等必须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经省、市商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拆解业务。

同时,省商务厅明确,报废汽车拥有者应将报废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或个人,不得私自拆解报废汽车。对有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违法行为的,一律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不具备有关要求、不按规定作业的,责令整改,暂停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对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要予以清理整顿。

近期,我省将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活动,督促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坚决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和拆解的“五大总成”流向社会,清理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和潜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鲍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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