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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商报》2013-01-31作者:

“靠智力也可以分股分红。 ”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让合芜蚌试验区增添了一块吸引高科技人才的“金字招牌”。记者昨天了解到,我省正在加快推进3项国家拓展中关村政策试点,对高科技人才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给予“关照”。

最新的省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今年的工作安排时指出:巩固扩大合芜蚌试验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试点,加快推进3项国家拓展中关村政策试点。

据了解,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0年出台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完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和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3项税收试点政策,试点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为进一步检验政策效用,2012年12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报请国务院批准,将3项政策试点在中关村示范区执行期限再延长3年。

这三项政策规定即为: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医药企业发生的临床试验费等列入加计扣除范围;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由2.5%提高到8%,且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对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可在五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记者昨天了解到,考虑到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与中关村示范区情况类似,这3项政策试点将有可能推广到东湖、张江示范区和合芜蚌试验区。目前,我省正在加快推进这3项国家拓展中关村政策的试点。(陈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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