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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商报》2013-01-18作者: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将在今年全面推行物业收费“一费制”模式。对单位自有停车场收费将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今年,我省出台了关于价格工作的新政策。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今年我省将严格落实《安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规范物业服务、停车等收费,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物业收费“一费制”。同时,对单位自有停车场收费实行备案制度。

抓紧制定《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扶持普惠制幼儿园发展。(李璇、李玲、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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