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水平持续提高,据国家民政部统计,去年1~11月份,我省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跃居中部省份第一。截至2012年底,全省城市低保对象82.6万人,月平均保障标准341.8元/人,比2011年同期增长12.76%;农村低保对象212.7万人,年平均保障标准2119元/人,比2011年同期增长19.04%。(叶翔、武鹏)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