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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安晚报》2013-01-10作者:

国务院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我省人社部门对此表示,接到国家下发的具体文件后,会立即着手开展这项工作。

记者昨日从安徽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也是从2005年开始,连续8次调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每年调整水平都略高于国家制定的10%的标准。”省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70多元,超过全国人均150元的调整水平。“除了普遍调整外,我省的适当倾斜政策也和国家保持一致,并且在去年首次将高龄群体分为四个档位,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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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从1月1日起,月人均上调170多元;我国自2005年起已连续9年上调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会议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2005年至2012年,国家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与2005年调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8年累计月人均增加1021元。会议要求研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

会议还批准了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这次共有482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至此,从1990年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建立以来,共有16.6万多名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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